妊娠期中藥禁忌
妊娠娠期是一個特殊時期,母體與胎兒系同一環(huán)境中兩個緊密聯(lián)系的獨立個體,其生理反應對藥物的敏感性有很大差異,而且大部分藥物都是可以通過胎盤的,如果孕期用藥不當,很可能會對胎兒或新生兒造成不良影響,如致死、畸形或導致胎兒器官受損和身體機能異常。
因此,孕期如何做到安全用藥是醫(yī)生和孕婦所關心的重要話題。
從妊娠期用藥的現(xiàn)狀、影響、原則、禁忌等方面闡述了孕期應如何安全用藥。
一、妊娠期用藥和出生缺陷現(xiàn)狀1、妊娠期用藥現(xiàn)狀美國約有44%~99%的婦女在妊娠期間使用處方藥,97.1%的婦女至少應用1種藥物,30.5%的婦女至少應用了5種藥物。排除維生素、營養(yǎng)補充劑和疫苗,73.4%的婦女在孕期用過藥。近45%的妊娠期患者使用過植物藥。國內孕期用藥占比96.65%,早、中、晚期分別為 55.19%、99.42%和57.98%,涉及137種藥品,中成藥扶正、養(yǎng)血、清熱解毒、祛痰止咳類應用較普遍。
2、我國出生缺陷現(xiàn)狀目前我國出生缺陷發(fā)生率在5.6%左右,每年新增出生缺陷人數(shù)約90萬例,其中出生時臨床癥狀明顯可見的出生缺陷嬰兒大約有25萬例。每年新增的先天性心臟病患者超過13萬例,神經(jīng)管缺陷約1.8萬例,唇裂和腭裂約2.3萬例,唐氏綜合征2.3~2.5萬例,先天性聽力障礙約3.5萬例,先天性甲狀腺功能減退7000多例,苯丙酮尿癥1200多例。因此妊娠期臨床用藥安全至關重要。
二、影響藥物致畸的因素
(一)妊娠期
1、著床前期(受精后2周內)著床前期是細胞和組織分化前期,藥物對胚胎的影響特點:“全”或“無”。也就是說如果藥物已經(jīng)作用于胚胎,則可導致流產(chǎn);如果胚胎繼續(xù)存活,則表明藥物對胚胎無影響。該時期胚胎對藥物的致畸性不敏感,稱為“早期不易感期”,但抑制RNA合成藥物可能致畸。
2、胚胎器官形成期(受精后第3-8周)
胚胎器官形成期是細胞和組織分化期,稱為“致畸高度易感期”。按器官系統(tǒng)分化順序,受致畸藥物影響時期不同會出現(xiàn)不同類型畸形。
3、早孕以后(胎兒期,受精后第9~38周)多數(shù)器官分化已基本完成,對致畸藥物抵抗力強。藥物主要作用是使細胞變小,數(shù)量減少。少數(shù)器官仍繼續(xù)發(fā)育(外生殖器、耳等)。此時胎兒生長和發(fā)育迅速,有害藥物可導致生理功能缺陷、發(fā)育遲緩、出生低體重或生后行為發(fā)育異常等,且某些障礙至青春期方可表現(xiàn)。
(二)胎盤和母體情況直接作用于胎兒而造成畸胎:藥物在胎兒血中的濃度愈高,停留時間愈長,則致畸作用就愈強;反之,致畸作用就愈小。影響胎盤藥物轉運和轉化因素:如當母親患肝腎疾病,藥物排泄減少而使藥物在母體內蓄積,母胎之間血藥濃度差加大,胎兒體內藥物濃度過高而中毒。(三)藥物方面藥物致畸的影響因素與藥物的性質、劑量、親和性、給藥途徑和藥物間相互作用相關。脂溶性藥物、分子量小易透過胎盤;離子化程度高不易透過胎盤。低于閾值劑量不會引起致畸,高于閾值劑量,特別是大劑量常發(fā)生畸形。靜脈給藥缺少首過效應,血藥濃度迅速增加,易致畸。三、妊娠期用藥基本原則(一)妊娠早期用藥要慎重藥物致畸敏感期主要發(fā)生在孕早期,而高危期是在胚胎器官高度分化階段(受精后3~9周)。
為安全起見,在整個致畸敏感期都禁用致畸藥物。注意:受孕時間如果通過月經(jīng)周期推算,不能準確地估計妊娠時間。月經(jīng)不規(guī)律的婦女更是如此。(二)選擇對孕婦及胎兒安全的藥物選用已證明對胚胎與胎兒無害或對胎兒影響最小的藥物;孕期要盡量避免應用新藥。
1、用藥時間及劑量:宜短不宜長,劑量不宜過大。
2、及時調整用藥劑量:在緊急搶救時,病情有需要時藥物用量較大,一旦緩解,應及時調整為最小的安全治療劑量。3、監(jiān)測治療藥物的濃度:靜脈給藥、肺吸入、肌內和皮下注射都比口服用藥時血中濃度高,且胎兒血中藥物濃度高。4、慎用子宮收縮藥。
5、不可濫用抗菌藥物:可致不良反應和細菌耐藥性,甚至二重感染。妊娠降低了孕婦的防護功能,對抗菌藥物反應與常人有所不同,用藥不當后果嚴重。
6、給藥途徑:以口服為宜,可局部用藥避免全身用藥。
四、妊娠禁忌中藥
(一)妊娠禁忌中藥的特點及分類
1、特點藥性方面:
①大熱之品,如附子、肉性、干姜等;
②大寒之品,如重樓、漏蘆、牛黃、射干、牡丹皮等;
③有毒之品,如砒石、雄黃、水銀、烏頭、天南星等。
功能方面:
①祛瘀破血藥,如水蛭、斑蝥、地膽、虻蟲、三棱、干漆、桃仁、牛膝、紅花、穿山甲、姜黃、乳香、沒藥、土鱉蟲、血竭等。
②攻下藥,易傷中氣,氣不載胎/胎氣下陷。如大黃、番瀉葉、蘆薈、芒硝。
③峻下逐水藥,易奪陰傷血,耗氣損胎,牽牛子、甘遂,大戟、芫花、巴豆。
④通利除濕藥,易傷損陰液,影響血分而損及胎元,或使氣機下陷,胎元不舉。如滑石、木通、通草、瞿麥、虎杖、冬葵子、雷公藤、伸筋草等。
⑤破氣通竅藥,如枳實、麝香、冰片等。
2、分類古代分為禁用、忌用,極少提慎用;近代分為禁用、忌用、慎用三類,亦有不宜用。
(1)禁用:程度最重,可以理解為“不允許”。劇毒藥或大毒藥:馬錢子、輕粉、斑蝥;藥性作用峻猛之品:巴豆、甘遂、芫花;逐瘀破血藥:三棱、莪術、水蚯;墮胎作用較強的藥物:川牛膝、麝香。
(2)忌用:即畏懼、忌諱,程度次于禁用。一般毒性藥:川烏、草烏、關木通;祛瘀通經(jīng)藥:桃仁、紅花、王不留行;瀉下藥:大黃、芒硝、番瀉葉。
(3)慎用:謹慎、慎重,程度最輕。辛溫香竄藥:蟬蛻、伸筋草、檳榔、枳實;活血藥:大血藤、三七、丹參、劉寄奴;瀉下藥:郁李仁;利尿藥:瞿麥、通草。
(4)不宜用:除先兆流產(chǎn)、跌撲閃挫傷胎外,一般不是絕對禁忌。辨證應用;不宜過量,應中病即止。
(二)妊娠禁忌中藥對孕婦及胎兒的影響
1、對胎兒影響
(1)墮胎墮胎是妊娠禁忌藥對妊娠產(chǎn)生不良后果中最常見的現(xiàn)象。以下藥物均可導致墮胎。
破血逐瘀藥:牛膝、水蛭、三棱等。辛香開竅藥:麝香、冰片等(善行氣血,耗氣陰,興奮子宮)。峻瀉藥:大黃、大戟等(強烈瀉下致盆腔充血,活血通經(jīng))。
催生作用的藥物:如白芷、蒺藜子、皂莢、柞木皮、黃麻根、乳香、柑桔瓢、胡麻、代赭石、禹余糧、赤石脂、石蟹等。
滑胎作用的藥物:如牽牛子、黃蜀葵、蜀黍根、赤小豆、酸漿子、木通、通草、預知子、水松、海帶、滑石、蓖麻仁等也應慎用。
(2)損害胎兒,終止妊娠某些藥物對母體雖無嚴重的毒副作用,但對胎兒常能產(chǎn)生損害作用,甚至胎死。如《本草害利》指出,半夏“孕婦服之,能損胎”;《別錄》云:巴豆“爛胎”;《產(chǎn)寶》:“熱毒之氣,侵損胞胎,遂有墮胎漏血”?,F(xiàn)代研究認為,水銀、虻蟲、蜈蚣、麝香、肉桂、京大戟、巴豆、瞿麥、木通、地膽、硇砂、蟹爪、槐角、阿魏、生大黃等藥具有胚胎毒性作用,常引起胚胎死亡、功能不全或晚期死胎。即古代醫(yī)籍中所謂的“墮胎”或“爛胎”作用。藥理研究證明,莪術、水蛭、槐角、麝香、溫郁金、穿心蓮、甘遂等分別有抗早孕、終止妊娠及引產(chǎn)的作用。
(3)影響胎兒的發(fā)育有些妊娠禁忌藥僅是興奮子宮或致盆腔充血,或引起胎兒體重下降,此屬一般毒性。應用較多的依次為:枳殼、沒藥、蒲黃、五靈脂、大黃、牡丹皮、益母草等。具有興奮子宮作用或含有興奮子宮成分的中藥:枳實、遠志、五味子、地龍、羊角柚、紅毛七、麥角、龜板、海龍、續(xù)斷、斷血流、薯莨、小薊、常山、瞿麥、臭草、雪蓮、薄荷、辛夷、扶?;ā屠缇?、白花丹、白鮮皮、吳茱萸、枸骨葉、烏梅等。
(4)致畸作用已報道有致畸作用的藥物:蒲黃、水蛭、半夏、甘遂、豬苓、茵陳、石菖蒲、水菖蒲、青蒿、土荊芥、桂皮、花椒、八角、細辛、天花粉蛋白、安宮牛黃丸。有潛在致畸作用:百合、苦參、杏仁、桃仁、郁李仁、芥菜、防己、酒等。
(5)致突變作用目前報道有致突變作用的藥物:紅花、昆明山海棠、狼毒、大戟、茵陳、山慈菇、羌活、內蒙古黃芪、社仲、當歸、熟地黃、雷公藤、半夏、大黃、石菖蒲、洋金花、板藍根、馬兜鈴酸與馬兜鈴酸A、喜樹、槐花、桂皮、桂枝、羌活、花椒等。有些藥物具有多種作用,如水蛭既可引起死胎、墮胎,又有致畸作用。
2、對母體的影響
(1)影響母體健康
①肝損害:包括引起肝功能損害、藥物性黃疸或中毒性肝炎、肝腫瘤等。如斑蝥、雷公藤、朱砂、黃藥子、蒼耳子、菊三七、金果欖、苦楝(子及根皮)、四季青、石蒜、野百合、黑面葉、草烏、山慈菇、農(nóng)吉利、關木通、澤瀉、艾葉、貫眾、蛇莓、蓖麻子、天花粉、大黃、麻黃、何首烏、密陀僧等。
②腎損害:包括腎功能損害,甚至腎功能衰竭。如關木通、雷公藤、昆明山海棠、巴豆、馬兜鈴、蒼耳子、砒霜、雄黃、朱砂、蜈蚣、全蝎、蜂毒、斑蝥、魚脂、防己、厚樸、棉酚、土貝母、土荊芥、苦楝皮、牽牛子、天花粉、鴉膽子、白頭翁、蘆薈、使君子、蓖麻子、山慈菇、野百合、鉆地風、白花風、土牛藤、大風子、金櫻根、尋骨風、海馬、細辛、桂皮、益母草、生黃芪等。③心律失常:如烏頭、附子、夾竹桃、冰涼花、馬桑、博落回、紫金龍、甘草、柴胡及人參注射液等。中成藥有六神丸、小活絡丹、大活絡丹等。
(2)導致絕育如《山海經(jīng)·西山經(jīng)》明確指出:“蓇蓉……食之使人無子”??茏趭]曰:“(水銀)婦人多服絕娠”。(3)孕婦中毒或死亡常見于用妊娠禁忌藥終止妊娠,因過量而致。如:斑蝥、麝香、夾竹桃、烏頭類(川烏、草烏)、雪上一枝蒿等。
3、對產(chǎn)程影響可引起滯產(chǎn)、難產(chǎn)。如《本草害利》云:“砂仁多食耗氣,必致難產(chǎn)”。又如《雷公炮制藥性解》云:“冬葵子性最滑利……空涸其水,反限其產(chǎn)”。
(三)妊娠禁忌中藥臨床應用原則
1、強調治病與安胎并舉孕婦患病,尤其是危急重癥,邪氣肆虐,不予蕩除,則傷母損胎。此時,即便藥性較烈,只要辨證正確,使用得當,可以達到“病去胎安”的目的。如果因畏懼用藥而失治或誤治,則邪氣日盛,正氣必衰,“母將羸弱,子安能?!?。孕婦患病應用禁忌藥是不得已為之,應顧護胎元,與安胎藥兼用。
2、強調辨證論治妊娠期應用妊娠禁忌藥,能否達到“有故無殞”之目的,關鍵在于辨證是否正確。若辨證準確,緊扣病機,用藥得當,雖“毒”雖“忌”亦可使病去胎安。臨床報道用活血化瘀方藥治療先兆流產(chǎn),可起到安胎的作用。但必須有明顯瘀血征象,切不可妄投化瘀之品,臨床應用時可配合必要的實驗室檢測手段,可進一步提高辨證的準確性和治療的安全性及有效性。
3、強調配伍應用藥物之間經(jīng)過配伍,可起到增效、減毒或拮抗、增毒的作用。妊娠禁忌藥用于妊娠期必須與其他藥物適當配伍,才能降低其不良反應,減少對母體及胚胎的損害,確保母胎安全。有醫(yī)家認為,某些妊娠禁忌藥通過配伍則可不忌。田新村統(tǒng)計98%的妊娠期病人在應用妊娠期禁忌藥的同時,配伍了白術、黃芩、芍藥等安胎藥。
4、注意用量及炮制、品種、產(chǎn)地、制劑等藥物用量:《內經(jīng)》云:“大積大聚,其可犯也,哀其大半而止,過者死”。警示后人妊娠禁忌藥應用時,應嚴格掌握用藥劑量,藥味宜少,中病即止,切勿過劑,否則會成“誅伐無過,則胎當之”,而致墮胎、小產(chǎn)。炮制:有些禁忌藥經(jīng)過炮制可不忌。如郭佩蘭說:(肉桂)“善墮胎腔,炒過便不損胎”。《萬病回春》:“半夏,姜湯泡,香油炒過,不傷胎氣”。品種、產(chǎn)地:某些藥物品種復雜,產(chǎn)地各異,所含成分有所不同,對人體的危害程度有較大差別。如懷牛膝的活血作用強于川牛膝。制劑:是降低毒性的另一措施。許多禁忌中藥經(jīng)制成湯劑后,毒性降低,如川烏、附子、細辛等。許多禁忌藥口服影響不大,注射劑有明顯墮胎作用,如甘遂、芫花、天花粉等。生半夏無論加生姜與否,煎足1小時有毒成分的可被破壞,而止嘔作用不減。
5、注意胎齡問題禁忌與否與胎齡有關。早期應用妊娠禁忌藥流產(chǎn)的發(fā)生率較高。藥理研究證明,妊娠禁忌藥多有抗早孕作用。從期刊報道來看,以妊娠6~7個月或妊娠晚期使用娠禁忌藥為多。
6、注意了解藥理知識目前對妊娠禁忌藥的妊娠毒理作用等報道逐漸增多,包括抗生育作用、興奮子宮平滑肌、致流產(chǎn)、致死胎作用、致畸作用等。應當指出,動物實驗中有一定毒性作用的中藥,臨床應用時應引起注意,但并非這些藥絕對不能用。中藥的臨床應用以復方為主體,經(jīng)過配伍,一些中藥的作用尤其是毒副作用和不良反應可被減輕或消除。中草藥的毒性作用還與應用劑量和療程有關。此外,實驗研究的對象為動物,臨床用藥是以人為主體,若遵從辨證施治,毒藥也能治?。蝗舨灰蜃C施治,參芪也可傷人??傊绻∏樾枰钥蓱?,如不急需應慎重為宜。
7、遵循中藥配伍規(guī)律配伍禁忌有“十八反”和“十九畏”。
“十八反”即:干草反甘遂、大幾、海藻、芫花;烏頭反貝母、瓜蔞、半夏、白蘞、白及;藜蘆反人參、沙參、丹參、玄參、細辛、芍藥。
“十九畏”即:硫黃畏樸硝,水銀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牽牛,丁香畏郁金,川烏、草烏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參畏五靈脂。
1995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中所載“十八反”“十九畏”的內容,統(tǒng)稱為“不宜同用”。
8、妊娠期中西藥聯(lián)合應用注意事項
(1)藥物相互作用對藥物吸收的影響如石膏、牡蠣、石決明等與四環(huán)素族、紅霉素、制霉菌素、諾氟沙星、黃連素等聯(lián)合可形成鞣酸鹽沉淀物及金屬離子絡合物不被吸收。
(2)藥物相互作用對藥物分布的影響如硼砂與鏈霉素、卡那霉素、慶大霉素等同時應用使后者排泄減少療效增加,但增加腦組織藥物濃度,產(chǎn)生前庭紊亂、耳聾及行動蹣跚。
(3)藥物相互作用對藥物代謝的影響 如麻黃及其制劑與優(yōu)降寧、異煙肼等合用可出現(xiàn)惡心、嘔吐、腹痛、頭痛、呼吸困難、運動失調、高血壓危象和腦血管意外。
(4)藥物相互作用對藥物排泄的影響含有機酸中藥如山茱萸、五味子等可酸化尿液。與堿性西藥碳酸氫鈉、碳酸鈣、胃舒平、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同用,因酸堿中和失去療效。
(5)其他配伍不當可減低藥效,如牛黃消炎丸、牛黃解毒丸、安宮牛黃丸,六神丸等(含雄黃)與亞鐵鹽、亞硝酸鹽類同用可降低藥效;產(chǎn)生毒副作用:石膏、龍骨及牛黃解毒片等與強心苷類合用,可因鈣離子增加強心苷類藥對心臟毒性而致中毒。
(6)總結中西藥物聯(lián)合應用時,應以中西醫(yī)雙重理論為指導,動態(tài)實施辨證論治;醫(yī)生應詳細了解中西藥物各自特性,揚長避短,掌握中西藥物的藥學知識,注意配伍禁忌;聯(lián)合用藥時品種宜精簡而不宜繁多,避免盲目地堆砌;用藥前仔細詢問病史及用藥史等;在孕期因病情需要聯(lián)合運用中西藥物時,首先要確定中藥、西藥單用是否對母體及胎兒不利,同時還應注意合用后是否會危及母胎,以謹慎為宜。
相關知識
妊娠藥物禁忌歌決
【妊娠期用藥】妊娠期如何正確用藥
妊娠糖尿病飲食禁忌
妊娠膽汁淤積癥飲食禁忌
敲黑板!妊娠期用藥攻略
妊娠高血壓 高血壓孕婦飲食禁忌
妊娠期、哺乳期的合理用藥
超實用!一表歸納妊娠期安全用藥須知
小知識:妊娠期用藥和違禁藥物使用
《妊娠期保健》課件.pptx
網(wǎng)址: 妊娠期中藥禁忌 http://m.u1s5d6.cn/newsview200740.html
推薦資訊
- 1發(fā)朋友圈對老公徹底失望的心情 12775
- 2BMI體重指數(shù)計算公式是什么 11235
- 3補腎吃什么 補腎最佳食物推薦 11199
- 4性生活姿勢有哪些 盤點夫妻性 10425
- 5BMI正常值范圍一般是多少? 10137
- 6在線基礎代謝率(BMR)計算 9652
- 7一邊做飯一邊躁狂怎么辦 9138
- 8從出汗看健康 出汗透露你的健 9063
- 9早上怎么喝水最健康? 8613
- 10五大原因危害女性健康 如何保 7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