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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外事學院心理危機干預流程詳細解釋

來源:泰然健康網 時間:2025年08月04日 05:33

西安外事學院心理危機干預流程詳細解釋

本文是根據2008年學校印發(fā)的文件《西安外事學院大學生心理危機預防與干預實施方案》的精神而起草的詳細解釋。

一、發(fā)現心理危機問題

1、心理中心通報學院

如果心理中心在個體心理咨詢接待中發(fā)現有疑似心理障礙學生:

1)及時心理評估。心理中心老師無權對學生心理問題做醫(yī)學診斷,但可以對學生的心理狀態(tài)做初步評估,包括評估學生是否有精神障礙的可能,是否有自殺他殺的風險。

2)商討是否需要通報學院。保密是心理工作的基本原則,因為保密學生才敢在咨詢中心敞開心扉。所以心理中心評估只有在影響學生生命安全或影響其他學生的生命安全的情況下才會決定通報學院。

3)與學生討論通報問題。咨詢師要與當事學生討論為什么要通報和通報誰,幫助學生理解心理咨詢的倫理規(guī)范,目的是讓學生感覺安全。

4)通報策略。心理中心通報學院有兩個水平。一是希望學院對學生多加關注;二是啟動心理危機干預流程。有時學生難以同意,也要強行推進。

5)心理危機通報以“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單”的方式通過OA系統發(fā)送學院主管學生工作副院長、學生科科長、學生輔導員。

2、學院(輔導員)上報心理中心

如果學院(輔導員)在心理危機排查、日常觀察中發(fā)現有疑似心理問題學生:

1)及時上報

首先,學生輔導員、正蒙導師進行全面了解,包括當事人異常表現、近期有無重大生活事件發(fā)生(失戀、掛課、親人去世、患重疾等)、支持系統(與父母關系、親朋好友關系)、情緒狀態(tài)以及自我評價、自知力(自我意識狀態(tài))等;

其次,將學生情況及時告知心理中心,同時請輔導員登錄OA系統填寫《輔導員日常心理危機學生上報單》,中心第一時間安排評估咨詢師。

2)心理中心初步判斷問題性質和嚴重程度

心理中心約談當事人及與其關系密切的同學,了解當事人真實心理狀態(tài)及所面臨問題,初步判斷問題性質和嚴重程度。

3)確定應對方案

心理中心根據初步判斷問題性質和嚴重程度,確定應對方案。如果學生心理問題比較輕微,屬心理咨詢范疇,可以由心理中心協助解決;如果確定當事人心理問題比較嚴重,可能屬于嚴重心理障礙或精神疾病,則要啟動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流程,并告知學院成立心理危機快速應對小組,參照心理中心給出的具體處理建議進行處理。

二、邀請父母

1、確認請誰前往學校

如果父母在遙遠邊區(qū),文化程度不夠,或者無法用普通話交流,還建議同時邀請在該生親戚中有文化和有影響力的人一同前往。

2、確認打電話的方式

與父母溝通時表達學生有一些狀況,需要與父母商量,請先別跟你的孩子說明學校邀請的意圖,學生一般不會愿意父母前來學校,他們認為是給父母帶來麻煩,或者認為自己不夠好,有些學生甚至措詞強烈表達對父母來校的不滿??山ㄗh父母給孩子打一個電話,確認學生正常和安好。

請注意,請父母的過程就是請父母合作的過程,有時候需要反復邀請。要給父母接受學生出現一些問題的時間。

家長到達學校之前,請學院做好學生的監(jiān)護工作,尤其針對有嚴重抑郁情緒、自殺風險較高的學生需及時轉移至低樓層,并成立包括輔導員、書院老師、學生干部在內的三人小組,進行24小時監(jiān)護,確保學生生命安全,直至安全交到家長手中。

三、幫助學生就醫(yī)

根據精神衛(wèi)生法的規(guī)定,學生住院必須有他的監(jiān)護人同意。所以如果我們初步評估當事人疑似患抑郁癥、躁狂癥、精神分裂癥等精神疾病,或發(fā)現有明顯自殺征兆及自殺未遂問題,在家長知情同意并陪同的情況下,由學院輔導員及家長送學生到精神疾病??漆t(yī)院就診。

目前我校與西安市三家專業(yè)醫(yī)院已建立醫(yī)校合作,可以優(yōu)先掛號就診,分別是西安交大一附院、西京醫(yī)院、西安市精神衛(wèi)生中心。醫(yī)院信息如下:

在就診之前,需要填寫《就診轉介單》(附后一),由二級學院填寫,并請家長和學生在知情同意欄簽字后,交學校心理咨詢中心簽發(fā),并具體和醫(yī)院對接就診時間和方式。

四、不就醫(yī)的處理意見

根據醫(yī)生診斷結果和建議,可采取學生住院治療、休學治療或在校邊學習邊治療的方式。

如果學校心理中心評估學生處于危險之中,有疾患精神疾病的可能,或者有自殺風險,或者不適合在學校學習,但是父母不同意就醫(yī),他們或者不認為孩子處于風險之中,或者認為有風險但仍不肯就醫(yī)。心理學認為,一個人的精神狀況不會短期內迅速改變,因此學生的風險依然存在。在這種情況下,學校應建議父母帶孩子離校休息,如果仍然不肯離校,父母應在校陪伴孩子,并簽署家長知情同意書。所在學院應持續(xù)了解學生學習和生活狀況,重點關注,及時和心理中心取得聯系。

五、辦理住院、病假或休學手續(xù)

學生輔導員需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了解就診情況,包括醫(yī)生的診斷結果和治療方案,并向學院和心理中心同時上報,最終依據學生實際情況和學校有關規(guī)定,由家長、學生輔導員、學生所在學院負責老師按規(guī)定辦理住院、病假或休學手續(xù)。學生輔導員需及時登錄oa系統填寫《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學院反饋單》,經所在學院科長審批后由心理中心進行存檔,便于后期跟蹤回訪工作開展。

六、再次返回學校

學生因心理問題請假、休學后復課復學時,請學院提前告知學生需攜帶近期三甲醫(yī)院精神心理科臨床診斷證明及請假休學期間的系統就診病歷、檢查報告,到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接受心理康復評估。評估結束后,中心將填寫《心理危機干預學生復學單》,通過oa流轉至學院主管學生工作副院長、學生科科長和學生輔導員處。學院可根據心理中心的評估意見作進一步妥善處理。

附件1:《大學生就診轉介單》

附件2:嚴重心理危機處理流程圖

附件3:因心理疾病休學、休假學生辦理復學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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