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濤公司訴百度公司等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裁判要旨
在互聯(lián)網環(huán)境下,未經許可使用他人信息不能當然地認定為構成不正當競爭,而需要結合個案情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來劃定行為的邊界。在判斷使用行為是否違反商業(yè)道德時,需考慮行為是否具有積極效果、積極效果與對原告造成損害的衡量、對市場秩序和消費者利益的影響等因素,對是否違反商業(yè)道德進行相對客觀化的審查。
案情
上海漢濤信息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漢濤公司)是大眾點評網的經營者。大眾點評網為網絡用戶提供商戶信息、消費評價、優(yōu)惠信息、團購等服務,積累有大量消費者對商戶的評價信息。大眾點評網的“用戶使用協(xié)議”載有:任何用戶接受本協(xié)議,即表明該用戶主動將其在任何時間段在本站發(fā)表的任何形式的信息的著作財產權,以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可轉讓權利無償獨家轉讓給大眾點評網運營商所有,同時表明該用戶許可大眾點評網有權利就任何主體侵權單獨提起訴訟,并獲得賠償。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度公司)在其經營的百度地圖和百度知道中大量使用了大眾點評網的點評信息。
漢濤公司認為百度公司的行為替代了大眾點評網向用戶提供內容,百度公司由此迅速獲得用戶和流量,攫取漢濤公司的市場份額,削減漢濤公司的競爭優(yōu)勢及交易機會,給漢濤公司造成了巨額損失。其行為違背公認的商業(yè)道德和誠實信用原則,構成不正當競爭,遂訴至法院請求判令百度公司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消除影響并賠償損失。百度公司認為雙方不存在競爭關系,且百度公司對信息的使用方式合理,不構成不正當競爭。
裁判
上海市浦東新區(qū)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漢濤公司與百度公司存在競爭關系,百度公司未經許可在百度地圖和百度知道中大量使用了來自大眾點評網的信息,實質替代大眾點評網向用戶提供信息,對漢濤公司造成損害,具有不正當性,構成不正當競爭,故判決百度公司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并賠償漢濤公司經濟損失人民幣300萬元及合理費用人民幣23萬元。
百度公司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上海知識產權法院經審理認為,百度公司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遂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評析
本案涉及在互聯(lián)網環(huán)境下擅自使用他人收集信息的行為是否正當?shù)恼J定。
1.市場主體在使用他人所獲取的信息時,要遵循公認的商業(yè)道德,在相對合理的范圍內使用。信息并非法定的權利客體,當某一勞動成果不屬于法定權利時,對于未經許可使用或利用他人勞動成果的行為,不能當然地認定為構成反不正當競爭法意義上的“搭便車”和“不勞而獲”。這是因為“模仿自由”,以及使用或利用不受法定權利保護的信息是基本的公共政策,也是一切技術和商業(yè)模式創(chuàng)新的基礎,否則將在事實上設定了一個“勞動成果權”。但是,隨著信息技術產業(yè)和互聯(lián)網產業(yè)的發(fā)展,尤其是在大數(shù)據時代的背景下,信息所具有的價值超越以往任何時期,愈來愈多的市場主體投入巨資收集、整理和挖掘信息,如果不加節(jié)制地允許市場主體任意地使用或利用他人通過巨大投入所獲取的信息,將不利于鼓勵商業(yè)投入、產業(yè)創(chuàng)新和誠實經營,最終損害健康的競爭機制。因此,市場主體在使用他人所獲取的信息時,仍然要遵循公認的商業(yè)道德,在相對合理的范圍內使用。
2.如何判斷經營者使用他人信息的相關行為是否違反商業(yè)道德、擾亂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商業(yè)道德本身是一種在長期商業(yè)實踐中所形成的公認的行為準則,但互聯(lián)網等新興市場領域中的各種商業(yè)規(guī)則整體上還處于探索當中,市場主體的權益邊界尚不清晰,某一行為雖然損害了其他競爭者的利益,但可能同時產生促進市場競爭、增加消費者福祉的積極效應,諸多新型的競爭行為是否違反商業(yè)道德在市場共同體中并沒有形成共識。在判斷經營者使用他人信息的相關行為是否違反商業(yè)道德、擾亂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時,一方面,需要考慮產業(yè)發(fā)展和互聯(lián)網環(huán)境所具有信息共享、互聯(lián)互通的特點;另一方面,要兼顧信息獲取者、信息使用者和社會公眾三方的利益,在利益平衡的基礎上劃定行為的邊界。這種邊界的劃分不應完全訴諸于主觀的道德判斷,而應綜合考量上述各種要素,相對客觀地審查行為是否擾亂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結合本案,百度公司商業(yè)模式上的創(chuàng)新確實具有積極的效果,而漢濤公司對涉案信息的獲取付出了巨大的勞動,具有可獲得法律保護的權益,在此情況下應當對兩者的利益進行一定平衡。但百度公司通過搜索技術抓取并大量全文展示來自大眾點評網的信息,這種行為已經實質替代了大眾點評網的相關服務,其欲實現(xiàn)的積極效果與給大眾點評網所造成的損失并不符合利益平衡的原則。其次,百度公司明顯可以采取對漢濤公司損害更小,并能在一定程度上實現(xiàn)積極效果的措施。上海知識產權法院認為百度公司使用涉案信息的行為已超出了必要的限度。這種行為不僅損害了漢濤公司的利益,也可能使得其他市場主體不愿再就信息的收集進行投入,破壞正常的產業(yè)生態(tài),并對競爭秩序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同時,這種超越邊界的使用行為也可能會損害未來消費者的利益。
本案案號:(2015)浦民三(知)初字第528號,(2016)滬73民終242號
案例編寫人:上海知識產權法院 范靜波
相關知識
孫寶靜訴上海一定得美容有限公司服務合同糾紛案
王廣晨訴北京當當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網絡購物合同糾紛案
保險公司消費投訴工作匯總十篇
保險公司消費投訴工作(精選5篇)
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
醫(yī)美機構的客訴糾紛處理(建議收藏)
平度市公安局2020年健康體檢服務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深度】保險公司“競逐”萬億養(yǎng)老社區(qū)賽道
關于生態(tài)環(huán)境民事公益訴訟原告撤訴的幾點思考——以湖南首例有色金屬行業(yè)生態(tài)環(huán)境民事公益訴訟案為例
滬首份醫(yī)美糾紛案件白皮書及風險提示案例發(fā)布
網址: 漢濤公司訴百度公司等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http://m.u1s5d6.cn/newsview780868.html
推薦資訊
- 1發(fā)朋友圈對老公徹底失望的心情 12775
- 2BMI體重指數(shù)計算公式是什么 11235
- 3補腎吃什么 補腎最佳食物推薦 11199
- 4性生活姿勢有哪些 盤點夫妻性 10428
- 5BMI正常值范圍一般是多少? 10137
- 6在線基礎代謝率(BMR)計算 9652
- 7一邊做飯一邊躁狂怎么辦 9138
- 8從出汗看健康 出汗透露你的健 9063
- 9早上怎么喝水最健康? 8613
- 10五大原因危害女性健康 如何保 7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