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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醫(yī)學院科研團隊培育建設實施辦法

來源:泰然健康網 時間:2025年06月14日 22:18

健康醫(yī)學院科研團隊培育建設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匯聚隊伍,提升學院科研水平,增加高水平項目和成果產出,培育校級“強基計劃”科研團隊,學院支持成立一批研究方向明確、學術水平較高、隊伍結構合理、有一定特色的科研團隊。    

第二條 依據《三峽大學科研團隊認定與考核指導性意見(試行)》(三峽大科〔2022〕14號)整體部署,推進藥學系、中醫(yī)系、公共衛(wèi)生系、護理系的發(fā)展,組建科研團隊。

第三條 科研團隊是學院學科建設、科研創(chuàng)新、人才培養(yǎng)以及服務行業(yè)和地方的主體力量??蒲袌F隊實行團隊負責人負責制,科研團隊成立后,學院以公文形式公布。    

第四條 學院大力支持科研團隊建設,在政策上向科研團隊傾斜,在項目申報、科研合作、成果獎勵申報、科研平臺建設等方面充分發(fā)揮團隊的作用,優(yōu)先保障科研用房:    

(一)團隊負責人及成員代表學院對外開展學術交流及社會服務等活動;    

(二)參與學院人才引進和隊伍建設工作;    

(三)科研團隊建議的實驗室建設項目獲優(yōu)先支持;    

(四)享有學院科研團隊建設經費在支出范圍內的自主支配使用權。    

第二章 申報程序      

第五條 成立科研團隊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科研團隊設團隊負責人1名,一般應具有高級職稱,申請當年12月31日不超過57周歲。團隊負責人應具有較高的學術造詣和良好的組織協(xié)調能力,思路開闊,敢于創(chuàng)新,作風正派,團結同事,有較強的凝聚力;近5年主持過省部級及以上科研項目或作為第一完成人曾獲省部級三等及以上的科研獎勵;取得過水平較高的學術成果(較高學術成果指學科公認、有一定影響力的學術專著、論文、發(fā)明專利等)。不符合上述條件,但確有特殊貢獻或學術成績突出的人員擬任團隊負責人,由院學術委員會提出建議意見。    

(二)團隊應是學院建設發(fā)展中自然形成的學術研究群體,有穩(wěn)定的核心人員。每個團隊的規(guī)模最小為5人,其中健康醫(yī)學院教師不得少于60%。人員梯隊結構合理,其中博士比例不低于50%。團隊成員應勤奮敬業(yè),有較強的科研實力、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礎和很好的團隊精神。鼓勵不同科研團隊成員之間開展合作,但每位成員只允許申請加入1個科研團隊。    

(三)有明確的支撐學科、穩(wěn)定的研究方向和科學的中長期發(fā)展規(guī)劃。研究方向具備良好的發(fā)展前景,符合國家政策導向及學校和學院發(fā)展規(guī)劃。    

第六條 科研團隊審批程序:    

(一)由擬申報團隊的團隊負責人提出申請;    

(二)學院學術委員會對擬成立科研團隊的申請進行評審,并就是否批準成立科研團隊提出建議意見;    

(三)經學院黨政聯(lián)席會審批,以學院公文形式批準成立院級科研團隊;    

(四)科研團隊獲學院批準后1個月內,團隊可對成員進行調整,由團隊負責人提出說明,經分管院領導批準后在學院黨政辦公室備案。    

第三章  科研團隊的主要任務      

第七條 擬定科研團隊的建設發(fā)展規(guī)劃、重點研究領域和科研方向,按其規(guī)劃、研究領域、科研方向開展工作。    

第八條積極開展創(chuàng)新研究,加強對外交流和合作,擴大團隊的學術影響力,努力把團隊建設成本研究領域的學術高地,為培育“強基計劃”科研團隊奠定基礎,學院優(yōu)先支持成績突出的團隊進一步申請為校級和省部級科研團隊。    

第九條 正確處理科研團隊與學院、系部、科研平臺的關系,加強資源整合,相關工作服從科研平臺和教學系部日常管理。    

第十條 積極發(fā)揮團隊負責人和學術骨干的作用,加快培養(yǎng)青年科研人員,做好學術梯隊建設工作。    

第十一條積極參與行業(yè)重大需求攻關,服務醫(yī)藥企事業(yè)單位,積極參與行業(yè)領域的繼續(xù)教育與培訓。    

第十二條 積極組織本領域的學術會議、論壇、報告、研討等活動,擴大科研團隊的學術影響,為學院營造更好的學術氛圍。    

第十三條  承擔研究生培養(yǎng)、大學生科技創(chuàng)新等人才培養(yǎng)工作。    

第十四條 根據管理工作需要,及時完成科研團隊的年度工作進展報告和周期考核總結,協(xié)助學院做好統(tǒng)計、考核及歸檔管理工作。    

第十五條 完成學院臨時安排的其他相關工作。     

第四章 科研團隊的管理與建設      

第十六條 團隊成員變更以1個自然年度為周期,由團隊負責人提出說明,經分管院領導批準后在學院黨政辦公室備案。    

第十七條 科研團隊為非獨立法人組織,簽訂各類對外協(xié)議或合同時,按照學校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十八條學院每年根據公用經費情況給予各科研團隊一定的建設經費支持,用于試劑耗材、科研成果建設、學術交流等。建設經費按年度核清,當年11月底清零,其預算及核算工作由學院黨政辦登記管理。    

第十九條 學院進行崗位考核時,對本團隊產出的項目和成果,團隊成員可按照貢獻,參照相關文件規(guī)定進行分解,分解積分方案由團隊負責人簽字確認。    

第五章 科研團隊考核      

第二十條 科研團隊考核周期一般為3年,以周期考核為主、年度工作報告為輔的方式進行考核評估,運行周期內每年年底團隊須向學院提交年度工作報告,對團隊的運行情況及考核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說明,運行周期屆滿,團隊向學院提交總結報告,對運行情況和考核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說明,經學院考核后,對周期考核合格的科研團隊繼續(xù)支持,按年度撥付下一周期團隊建設經費;對考核不合格的科研團隊將減撥經費,限期整改,1年后重新考核,對重新考核后仍進展不理想的團隊,學院不再資助。對成績突出的團隊將予以表彰,加大建設經費支持力度。    

第二十一條 一個運行周期后,科研團隊需同時完成如下考核目標中的任意2條:    

(一)獲省部級及以上科研成果獎勵(三峽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    

(二)獲批國家級項目2項以上;    

(三)獲批發(fā)明專利授權5項(三峽大學為專利權人);    

(四)三類高質量論文數量(國際T、A、B級,國內T、A級)5篇。(注: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署名單位為三峽大學)    

(五)橫向項目經費到帳總計達60萬元(含科技成果轉化經費到帳)。    

(六)團隊成員獲省部級以上人才稱號。    

(七)獲批為省部級及以上團隊。    

第二十二條  運行周期內,團隊發(fā)表學科熱點論文(Hot Paper),或高被引論文(Highly Cited Paper)論文、獲T級項目、T級獎勵,或團隊成員入選國家級人才工程、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成員、全國教指委委員、國家級獎勵(有效排名)等,凡此類填補學院空白的標志性成果,學院可根據情況直接認定科研團隊考核合格。(注:T級按《三峽大學自然科學科研項目及成果分類與認定辦法(暫行)》(三峽大科〔2021〕1號)的規(guī)定進行認定)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健康醫(yī)學院黨政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  健康醫(yī)學院科研團隊組建申請書

附件2  健康醫(yī)學院科研團隊調整申請書

附件3  健康醫(yī)學院科研團隊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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