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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見所聞」刑拘三十天,為何暴瘦四十斤?

來源:泰然健康網 時間:2025年01月02日 17:42

作者:郭義靖,中國民主同盟盟員,四川拓泰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湖南師范大學法律碩士

蘇三,男,福建人,現(xiàn)年十七未成年,2020年12月4日因涉嫌詐騙罪被刑事拘留,羈押在成都市看守所,2021年1月5日被變更強制措施為監(jiān)視居住。刑拘前蘇某體重一百六十余斤,出看守所后一百二十余斤,暴瘦近四十斤,這應該是所有在減肥征程上艱難前行的壯士們羨慕的“成績”吧。

蘇三是被虐待了嗎?可能你會有這樣的疑問,答案當然是否定的,法治社會,讓人吃飽飯的基本人權還是有的。

律師到看守所會見當事人時,首先是了解和案件相關的事實、向當事人講解與罪名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律師建議以及心理疏導工作等;在談完正事之余,律師還會關心當事人的生活狀況,比如“天冷了,是否需要保暖衣物”、“是否需要家屬往當事人銀行卡內存錢”、“能否吃飽飯”等。

關于“能否吃飽飯”這個問題,律師接受委托的每一位當事人表示都能吃飽飯,而且當事人的身體狀態(tài)都挺好,沒有出現(xiàn)營養(yǎng)不良的現(xiàn)象。

那么,蘇三為什么出現(xiàn)三十天暴瘦四十斤的現(xiàn)象呢?真相是成都看守所的飯菜是川菜,麻辣口味,蘇三是福建人,剛來成都七天就被抓,不適應成都的飲食,水土不服,吃不慣川菜;蘇三是未成年人,第一次觸犯刑法,精神高度緊張,極度消耗精力;又遇到寒潮,天氣寒冷,燃燒脂肪;作息規(guī)律,不會像在外面一樣半夜還在喝酒、吃宵夜。

刑事拘留,被限制自由,吃了不少苦頭,教訓慘痛。瘦了四十斤,也算是因禍得福吧。

后來,蘇三對我說:自己寧愿接著胖下去,也不愿在看守所待著,因為喪失自由帶來的精神上的折磨,讓人刻骨銘心!今后一定要做一位守法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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